| 天數 | 4天 |
| 住宿房型 | 雙人房、三人房、四人房 |
1. 請攜帶有效證件辦理登機及登船手續(中華民國旅客需持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之護照正本)。
2. 孕婦須出示醫師證明, 註明其適合郵輪旅遊;懷孕 24 週 (含)以上、未滿 6 個月嬰兒及 90 歲以
上人士, 恕無法登船旅遊。
3. 睡眠呼吸中止症、糖尿病或需洗腎者,自行攜帶針劑或腹膜透析等特殊藥品、患有心臟病等其他
慢性疾病者,報名時請先告知,並填寫郵輪切結書交由船醫審核許可後始能訂位登船。
4. 為保護旅客安全,殘障人士、視障或聽障人士,請務必先告知,以便郵輪公司對您的特別照顧。
5. 以上行程之訂位及取消條款, 皆依照郵輪公司之規定,委託交易前, 請務必充份瞭解相關內容。
6. 郵輪公司在不可抗力及惡劣天候因素下保有取消或更改既定航程、時間、船隻及更改價格之權利,
恕不作預先通知。
7. 訂位確認後, 如更改訂位資料. 需收取更改手續費每位 NT$1,000 元。(每間艙房必須保留一位為原
訂位旅客, 方能符合更改定義; 整間艙房換人, 視同取消; 機票更換旅客則依航空公司規定為主)
8. 入境新加坡三天前須填寫電子入境表格: https://eservices.ica.gov.sg/sgarrivalcard/
9. 最正確之行程、航班及旅館 (如有加訂) , 將以行前說明會之資料為準。
【新加坡出入境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