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費說明】
給予服務人員小費是全世界通行的社會習慣之一,在國外旅行大多有付小費的習慣,是一種風度的表現。
- 領隊、導遊、司機小費:每位貴賓/每日12元(歐元)×天數。
例如:10天團體共計120歐元,以此類推.........
- 行李小費:每件1~2歐元。
- 房間小費:每位貴賓/每房1~2歐元。
- 郵輪服務費(本行程已含郵輪服務費):各家船公司依房型、旅客年齡收費方式有所不同,以下表列僅供參考。(最終給付金額請依登船後船公司公告為主)
- 內艙、海景外艙、陽台艙:
12歲以上:12歐元(每位貴賓/每晚)
2~12歲:6歐元(每位貴賓/每晚)
2歲以下:免郵輪服務費
- 郵輪上旅客自由選購項目(含飲料套裝、飲品、餐廳、特色餐廳、私人團體活動、以及其他未包含在郵輪船票費用裡,供賓客自由選擇的產品、服務或設施)之購物金額,將額外收取15%-16%不可退款的服務費。
- 其他服務費,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再決定付服務費之多寡。
【行前必讀】
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我們特別請您配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利。
- 建議旅客於啟程前⾃⾏投保旅遊防疫、海外醫療、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等相關保險,以建立周全保障。
- 相關出入境限制規定,依本國與旅遊行程當地政府規範為主,本公司將依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出入境說明事項。
- 根據歐盟規定,民眾若攜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或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書,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建議客人上網查戶政事務所辦理英文戶藉謄本(申請英文戶謄至少需六個工作天)。
參考網址: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1-63-4a56f-1.html
地中海郵輪
- 口罩政策以當地政府防疫要求為主,郵輪上並不強制。
- 國際遊輪船位預訂時付款條件、取消、變更及退款等規定極為嚴格,於報名付訂時需簽署【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並詳讀合約另附上之【地中海郵輪旅遊附件】。
附件內容揭露如下
(一)旅遊費用及付款規定
- 遊輪行程之訂位經確認後,乘客即應簽約並繳納訂金予旅行業者。
- 遊輪行程出發前79天,乘客應繳付全額費用予旅行業者,始得保留艙位。
- 旅行業者未於以上規定期間收到乘客繳付之訂金或尾款,得將其預訂艙位轉售。
(二)因不可歸責於MSC郵輪之事由致無法成行或變更
- 在出發前如果地中海郵輪因不可抗力事件取消遊輪行程,地中海郵輪將扣除已支付給第三方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和開支後,將剩餘之金額退還於乘客。
- 遊輪公司基於環境之不可抗力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考量,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行程中登船、抵/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做出必要的變更。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遊輪公司及旅行業者不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
(三)旅遊開始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 甲方繳付訂金預乙方確認其訂位後,若欲取消其遊輪行程,依以下規定收取消費用:
一、甲方付訂後於出發前79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没收甲方全額訂金為取消費用。
二、甲方於出發前78-60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没收甲方全額團費之30%為取消費用。
三、甲方於出發前59-32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没收甲方全額團費之50%為取消費用。
四、甲方於出發前31-16天以上取消者,乙方將没收甲方全額團費之75%為取消費用。
五、甲方於出發前15天(含15天內)取消者,乙將沒收甲方全額費用為取消費用。
- 第三、四人(指定三人或四人同房經確認)訂金規定比照二人一室規定。
- 甲方若有訂位變更或取消,應以書面標示日期、內容,正式通知乙方,方為有效,以電話或口頭告知者無效。若遇到本國及國外之例假日,應提前通知乙方作業,以符合國際遊輪公司日期計算之規定。
(四)遊輪訂位入名單規定:
- 甲方需於繳付訂金時提供乙方正確名單及分房(同護照上之正確英文姓名)。
- 出發前31天前甲方欲更改名單或艙房分配時,需付每人100美元改名手續費。
- 出發前30天內無法更動任何名字及艙房。
- 旅客為雙重國籍身份時(持一國以上護照),遊輪名單必須為登船所用該本護照之姓名。
- 甲方需於出發前76天以上,繳交護照資料及行程必要之簽證資料,以利將其輸入遊輪公司資料庫。
- 若甲方未於以上期限內提供正確護照及簽證資料,而造成旅客無法順利登船,遊輪公司及乙方概不負責。
(五)其他未盡事宜,將遵照觀光局之《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或《國外(個別)旅遊契約書》與《遊輪航行合約書》規定。
(六)其他登船防疫規定依照郵輪官網所發佈之規定為準。
行程提醒
-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最多為37人以下(含),機位數不代表成團人數,請旅客於報名時注意此資訊;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 因本行程為團體旅遊,為確保全團旅遊品質及其他旅客的權益與安全,若您有行動不便的情況(如坐輪椅、拄拐杖或其他行走困難的情形),則請勿報名此團體旅遊。若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報名,經本公司發現後,本公司仍有權取消您的參團資格,並要求您賠償因取消所生之費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符合下列狀況之貴賓,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若在出發前臨時提出需求,將可能依照遊輪取消或異動規則收取必要費用。
- 未滿18歲,且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但未滿18歲以下未成年小孩,不可單獨參加任何航程,且必須與至少1位滿18歲以上的旅客同艙房。
- 年滿70歲或行動不便之貴賓,且無親友陪同者
- 孕婦:懷孕旅客需主動告知懷孕週數及胎數,並隨身攜帶醫師開立註明預產期診斷證明文件,若於航程結束前就會進入第24週懷孕期的孕婦,遊輪將拒絕登船。請務必於報名時告知,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程受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船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另各家航空公司規定週數略有不同,請旅客依照參加的行程所搭乘的航空公司規定)之旅客,需備妥「適航申請書」、「診斷書」,經由航空公司醫務部門審核,同意適航後方可搭機。航空公司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單胞胎及懷孕32週以上多胞胎孕婦搭機(各航空公司規定略有不同)。若因旅客隱瞞自身孕期或身心狀況,導致航空公司航程受影響,因而產生之成本,航空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攜嬰幼兒同行者:團體旅遊需多方顧及全體旅客,時間安排也需相互配合,故若有嬰幼兒同行時,可能無法妥適兼顧,所以請貴賓於報名時,多方考量帶嬰幼兒同行可能產生的不便,以避免造成您的不悅與困擾。
註:遊輪公司規定,以登船日為基準,嬰兒於須滿六個月以上才可獲准登船。
- 特殊餐食者(如素食餐):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敬告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見諒並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 單人報名者:飯店及艙房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單人報名者,本公司將盡量安排同性別旅客或領隊同房;若指定單人入住,請按房型補足單人房價差,實際價差費用以當團說明公布為準。
- 三人同房者:飯店及艙房房型以兩人一室為主。如需三人同房,請事先提出需求詢問。但歐洲飯店三人房大多以加折疊床或沙發床為主,室內活動空間會減少;且多數飯店並無法提供加床服務,則需補單人房差,或與其他客人併房住宿,敬請知悉。
- 註:歐洲地區因消防法規定,大多數房型依法不得加床。
遊輪艙房三人房型數量有限,請有需要請及早提出需求,以免艙房向隅。
- 特殊住宿需求:旅客如需求特殊房型、樓層、非邊間或連通房等,我們將向飯店及遊輪公司提出,但無法保證飯店及遊輪公司一定提供,最終之情況需於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
- 役男:須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出境許可。
- 非本國籍旅客:本行程所載之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您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請自行查明相關規定,並事先請告知您的業務人員。
- 本行程為團體旅遊,誠請各位貴賓遵守團體集合時間。
- 本行程成不接受湊票;為顧及旅客之人身安全,恕無法接受旅遊期間脫隊之要求;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斟酌報名或選購套裝自由行。
- 為因應國際油價不斷攀⾼,航空公司為反映成本,須隨票增收燃油附加費,該費⽤會隨國際油價⽽有所調整。機票於有效期限內,航空公司調整全額客運票價並經民航主管機關備查者,旅客須補足調整前後機票票面價之差額。
- 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權益,在不變更行程內容前提下,將會綜合當地實際食、宿、交通等情況,為貴賓們調整並妥善安排旅遊行程順序,實際安排依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旅遊期間若遇塞車、天災、航班或船班延誤等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將以行程安全順暢為考量,斟酌調整餐食及旅遊行程,請貴賓們諒解。
航班行李
1. 請於班機起飛前3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2. 領隊或送機人員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協助完成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
3. 托運行李規定各航空公司依行程和搭乘艙等不同,免費托運行李計算方式:
● 中華航空、長榮航空:每位可托運行李兩件,一件限重23公斤;手提一件限重7公斤的行李。
● 土耳其航空:每位可托運行李總重30公斤(不限件數);手提一件限重7公斤的行李。
● 阿聯酋航空:每位可托運行李總重25公斤(不限件數);手提一件限重7公斤的行李。
● 新加坡航空:每位可托運行李總重25公斤(不限件數);手提一件限重7公斤的行李(長、寬、高的總和不超過115公分)。
●國泰航空:每位可托運行李一件23公斤;手提一件限重7公斤的行李。
●超件超重皆需另外加收費用。(費用以各家航空公司機場規定計價為主)。
●行程若有安排內陸段中段班機,托運行李每人一件23公斤;手提行李每人一件8公斤。若超過規定額度,旅客需依航空公司規定額外自付加收費用。(實際仍請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進入海關後,請掌握免稅品購物時間,勿耽誤登機。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領隊將盡最大協助,若無法滿足您的需求,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為確保飛航安全,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如個人電子產品有使用電源的需求,請登機前先將設備充滿電量。並請注意,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得託運,應作為手提行李並妥善放置、避免擠壓或受損。
住宿飯店
- 本公司對同等級之飯店入住選擇有最終決定之權利。
- 重要提醒:歐洲地區現行法規規定室內全面禁煙。入住飯店時,請勿在飯店房間內(包括陽台在內)及室內場所吸煙。歐洲地區法規對室內吸煙的罰款嚴重,各家飯店對房間內及室內吸煙者之罰金規定不同,最低金額250歐元起,請旅客特別注意!
- 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僅供入住旅客煮水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如:咖啡粉、茶葉、火鍋料、泡麵…等),並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電湯匙因電壓轉換問題,容易造成飯店跳電,請避免攜帶。
- 因環保因素,故牙膏、牙刷、拖鞋等個人衛生用品,飯店皆不提供,請旅客務必自行攜帶。另飯店內皆配有浴巾、毛巾、肥皂、洗髮精、沐浴乳等備品。
- 所有飯店設備,如有使用方面之疑問,請務必詢問領隊或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時,須負相關責任。
- 考量安全問題,房間內請避免使用多插頭延長線,以免電壓負荷過大。
-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 房間內的吧台上零食、冰箱內酒類及飲料等,皆需付費,退房時需至櫃檯結帳。
- 大部分飯店浴室地板無排水孔,溫馨提醒:請勿泡澡以免水溢出,且於浴缸內盥洗時,如有浴簾也務必將其放入浴缸內,避免水滲出浴缸外及弄濕地毯影響樓下房客,若未能遵守導致滲水,飯店將求償必要之費用。
遊輪登船注意事項規定
- 根據MSC遊輪規定,不可攜帶食物、任何飲品登船。所有的行李都會經過掃描,若攜帶將被移除並丟棄。液體請放置托運行李。在中途各停靠港購買的飲品,則無法在航程中享用,船上警衛將會在登船口的安檢處登記,並為您保管,請主動向安管人員索取物品保管單的存根聯,並於離船前至船上賓客服務櫃檯或安檢處領回。
- 旅客攜帶的任何物品,經遊輪公司判斷為危險物品或違禁品,遊輪公司有權拒絕該旅客攜帶上船甚至可拒絕該旅客進行登船手續。
遊輪禁止攜帶物品:所有爆炸品、爆炸裝置、非法藥物、尖銳物品、槍枝彈藥、體育用品(如:球棒/滑板)、易燃物品、發熱電器(吹風機、煮水器、熨斗等),並且禁止攜帶空拍機上船。
- 輪椅使用須知:如果您需要在船上或岸上使用輪椅,必須自行攜帶。船上備置輪椅只供緊急情況下使用,在航行期間不得使用,概無例外情況。
註:所有未使用的移動性裝置(包括電動代步車)都必須停放在客房內。供旅客參考,標準客房的門寬為22英吋。部分港口要求遊輪離岸停靠,於此情況下,乘客需要乘搭小艇或接駁船登岸。為保所有相關人士的安全,任何乘客及移動性裝置如需要使用23公斤或以上的實體吊重力,將不可登上/離開接駁船。舷梯位置、岸邊設施、接駁船的移動、天氣及潮汐情況可能不允許接駁船登岸。主管人員會考慮所有相關人士的安全情況,而決定是否允許乘客登岸或登上接駁船,此決定將為最終定案,不得異議。如因上述情形而導致乘客無法登上接駁船或登岸,不會就未能登上的港口向乘客發放退款或現金抵免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