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流程指南:
*此商品機位與迪士尼遊輪為需求單,預定成功後將於 3 個工作天確認機位與迪士尼遊輪,完成預定後將寄送KKday憑證及迪士尼官方確認碼。請注意,KKday可能會視實際情況延長回覆期間。
1. 客艙定價
2. 訂單確認
| 天數 | 5天、6天 |
| 住宿房型 | 雙人房 |
【迪士尼遊輪探險號船票交易重要須知暨協議書】
乘客(訂購人)(以下稱甲方或您),委託 酷遊天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或本公司)訂購迪士尼遊輪事宜。鑑於國際郵輪船票預訂不適用『國外團體(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為確保雙方旅遊權益等, 故甲、乙雙方合意簽訂本協議書。
壹、出發日期、訂單費用及其付款方式
1. 訂單費用包含代訂飛機機位、住宿飯店、船艙,相關資料與訂單上之旅客名單等,可參訂單明細。
2. 簽立本協議書時甲方須支付乙方全額費用,始得保留艙房。
3. 船票包含項目:船艙住宿費、郵輪航行交通費、指定主餐廳(自助餐廳)之餐點提供、稅捐、行李搬運、船上的娛樂表演活動及遊樂設施。
4. 除雙方依但書事項另有約定者外,船票未含項目:個人醫療費用、購物、服務小費、私人消費,酒類及非酒類飲料、洗衣費、電話費、WIFI、沖洗相片、SPA、美容、自選付費餐廳、自選岸上觀光、艙房內所提供之瓶裝礦泉水飲料及其他須付費服務等費用。
5. 甲方知悉購買乙方僅提供代訂國際郵輪船票之服務,非安排旅遊行程服務,依規定無須派遣領隊且投保旅遊責任險,建議甲方可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等相關保險。
貳、郵輪之訂位變更、取消及罰則
1. 本訂單商品:
a. 無法更改出發日期。
b. 無法更改航程。
c. 經乙方同意可更改艙等時,所衍生費用概由甲方支付。
d. 出發前121天前,如經乙方同意得更改姓名,惟衍生費用概由甲方支付。
e. 甲方如有訂位變更或取消之申請,應以書面標示日期、內容,通知乙方,以電話或口頭告知者視同無效。
2. 出發前,甲方解除契約(下簡稱取消),其取消之規定:
a. 郵輪船票係為指名之有價票券,當您報名付繳款項時即表示同意本協議書效力,如並經本公司專員回覆船艙均已訂妥無誤後,甲方不得主張變更或取消本行程。若您取消訂單,本公司將依以下規定,向您收取費用,如您未於本公司指定時間簽回本協議書,本公司有權拒絕您的訂單,且不因此負擔任何賠補償責任。
b. 本協議書因受限於國際遊輪船位預訂時付款條件、取消、變更及退款等規定極為嚴格,本訂單商品之訂位取消規定:
i. 迪士尼郵輪艙房部分,所選日期 121 天(含)之前取消,未使用可免費取消。
ii. 迪士尼郵輪艙房部分,所選日期 0~120 天(含)之間取消,不可取消、更改訂單,亦不得請求退款。
iii. 乙方如能證明其因甲方取消所受損害超過前項者,得就其實際損害或費用請求賠償,例如:代訂飯店、代訂機票、已代訂之票券或接送等費用。
3. 倘取消日遇本國及外國之例假日,應提前至假日前之工作日通知乙方作業,以符合國際郵輪公司依月曆日期計算作業之規定。
參、遊輪訂位暨登錄名單規定
1. 艙房輸入名單、分配及相關變更規定:
a. 訂購商品時,甲方應提供乙方正確名單(同護照上之英文姓名)及艙房分配、訂房主要代表人。護照有效期需具備『下船日起算』有效期達181日以上。
b. 出發前121天以前,甲方欲更改名單或艙房分配時,需支付每次每人新台幣3,000元手續費,但『訂房主要代表人』無法更改。(商品內含之代訂機票及其他代訂飯店等已產生之費用,另行報價)
c. 出發前120天內,無法更動任何姓名及艙房分配。
d. 旅客如持有雙重國藉時(持一國以上護照),郵輪名單必須為登船所用該本護照之姓名,請攜帶二本護照,甲方持知悉持非中華民國護照出境,應自行處理再次入台簽證事宜。
e. 甲方需於訂購後三日內,繳交護照資料及行程必要之簽證資料予乙方,以利向郵輪公司完成資料登錄。
f. 未滿6個月之嬰兒禁止登船;未滿18歲不得單獨報名參加航程;每房須至少有一名年滿21歲旅客入住。
g. 懷孕24週以下之孕婦必須出示醫師證明適合在船上旅遊,懷孕24週(含)以上之孕婦不能登船航遊 (不接受任何醫生證明或免責文件申請登船) 。
h. 甲方未於以上述期間內提供正確護照、簽證資料及艙房分配,因而造成無法順利登船,概由甲方自行負責,與郵輪公司及乙方無涉。
i. 甲方如委託乙方辦理簽證,應提前作業,如逾期或未能及時辦理其相關責任,概由甲方自行負責。
2. 另有關船艙費用以外服務部份,如代訂機票、代訂住宿、代訂接送等,旅客遇有變更之相關規定及費用,將另行計算,可參酌乙方廣告、其它主約附件、說明會資料等規範。
肆、責任問題
1. 購買國際郵輪船票時不另收取護照及其他證件正本,請甲方(旅客)務必檢查護照效期、有效頁數,並告知同行者攜帶有效證照以利辦理登船手續,不得以不知情或未簽立本協議書抗辯。
2. 搭乘郵輪須遵守各國法律,依規定持有效護照及簽證,如因個人因素或簽證及護照問題,遭某一國家拒絕入境,或被拒絕登船者,乙方概不負責。
3. 甲方因自身問題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故,遭拒絕入境或拒絕登船者,其船票費用無法退還。因此所產生衍生費用,如交通安排、住宿等須由甲方負責,概與乙方無涉。
4. 乙方若為雙重國籍或外國籍或任何因戶籍法規另有規定,應自行負責出入境相關證照確認,與乙方無涉。
5. 乙方僅就代甲方訂購指定郵輪艙房或訂岸上觀光,故就訂購服務內容及相關權益(包含但不限於航程、停靠港通知、船上餐食、設施使用、娛樂活動及訂購取消、賠償等事宜),均係由郵輪公司提供及負責。
伍、其他注意事項
1. 依規定建議甲方(旅客)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海外醫療險、不便險並自行理解該保險公司理賠標準。
2. 針對參加年齡限制、入住規定、每日艙房服務費收費標準將以郵輪公司規定為主,詳細規定請參考說明資料或郵輪公司官方網站說明。
3. 孕婦登船週期計算基準以郵輪公司規定為主,且需於登船前主動出示醫師開立『適航證明』。孕婦及嬰兒:禁止在行程中懷孕滿 24週的婦女 (不接受任何醫生證明或免責文件申請登船) 及 未滿6個月之嬰兒登船。
4. 如旅客未成年,雖有年滿21歲人員同住,但未與法定代理人一同報名參加旅遊行程者:須將本協議書,提供給法定代理人簽名,報名始為有效。
5. 身心障礙乘客必須可達自我照顧或請由可提供所有協助的另一名乘客陪伴共同出遊參加行程。如需攜帶特殊用品或管制藥品者請準備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備查。
6. 如有特殊疾病、糖尿病、慢性病或需定期服藥/施打針劑等旅客,報名前請先行告知,必要時將需出示醫師開立『適航證明』,建議攜帶特殊/管制藥品者,請準備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利必要時之需。
7. 有關甲方訂購郵輪艙房其相關權益及其他應遵循等規定,應以郵輪公司公告、乙方行程說明資料及本作業規定為準。
8. 甲方(旅客)應遵守郵輪公司、領海國、登岸國、我國之相關防疫措施。
9. 任何醫療或就醫,依郵輪公司、岸上國當地政府規定為準辦。
10. 如有攜帶特殊物品,請於訂購時告知或最晚於出發120日前通知,並填寫須以「英文」填寫需求表單,醫療疾病攜帶針劑或特殊藥品、攜帶輪椅、腳踏車.......等等皆需事先申請,並需事先取得船公司核準函文,登船時需提供核准函文正本查驗,如未提提通知取得船公司核準,本公司有權拒絕您登船。
11. 以上注意事項若不符規定以致無法登船/機,將依照本協議書約取消規定,視為您解除本訂單,本公司將依規定向您收取取消費用。
陸、其它約定事項
1. 與本協議書有關之廣告、附件、宣傳文件、行前說明會資料等相關文件均為本協議書之一部,有補充本協議書之效力。
2. 甲方應於出發前自行斟酌投保相關旅遊平安險、不便險並自行理解保險公司理賠標準。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政府命令等考量,郵輪公司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行程中登船、抵/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做出必要的變更。若有上述情況,乙方及郵輪公司不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
4. 甲、乙雙方並同意遵守郵輪公司相關公告、規定。如甲方不同意郵輪公司採取之因應方式,而取消出發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仍應支付本協議書之全部費用,乙方亦無法退費。
5. 本協議書內容需甲方之協力行為始能完成,而甲方不為其行為者,乙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甲方為之。甲方逾期不為其行為者,乙方得解除本協議書,並依本協議書第貳條規定向甲方求償。
6. 甲方因故中途離船,或遲到或可歸責於自身而未隨船結束全部航程者,不得要求乙方退還任何費用。
7. 甲方應隨時留意自身安全及財物之保管,如期間非可歸責於乙方或郵輪公司事由,致使甲方發生身體或財產上損害時,衍生相關衍生費用,悉由甲方自行負擔。
8. 航程期間,如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搭乘郵輪、捷運、公車、飛機等相關大眾運輸工具所受損害者,應由各該提供服務之業者直接對甲方負責,但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協助甲方處理。
9. 因本協議發生訴訟時,甲乙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0. 甲方同意乙方因履行本協議書之需要,於代訂郵輪等交通工具、代訂岸上觀光、辦理相關保險及本約所附隨服務之目的內,乙方得依法蒐集、處理、傳輸及利用甲方之個人資料。甲方並同意乙方得於本契約目的範圍內,將甲方個人資料提供予郵輪公司、交通業者及相關供應商做處理及利用。甲方之個人資料,得向乙方行使查詢、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
11. 甲方茲此承諾其具備充份授權,得代表參加本訂單之全數人員簽署本協議書。
【新加坡出入境說明】
1. 此商品所使用的機票天數,將依據旅客選購之郵輪天數搭配:
(1)購買迪士尼郵輪 3 晚航程搭配 5 日機票
(2)購買迪士尼郵輪 4 晚航程搭配 6 日機票
(2)購買迪士尼郵輪 5 晚航程搭配 7 日機票
2. 如旅客欲修改機票天數(提早抵達或延後回國),請於「訂單備註」或「客服訊息」通知客服人員,實際費用須以客服人員作業訂位當下機位狀況為主,如有差額產生,旅客須補足方可開票。
此方案機票使用最低優惠票價銷售,如遇航班機位較滿可能會有需要加價或無法需求的情形,可選擇同意加價或更改出發日期或退費,訂購時請留意。
購買此國外郵輪自由行商品,需簽署「迪士尼遊輪探險號船票交易重要須知暨協議書」,如您訂購本商品即視為您清楚知悉且同意該協議書內容,並將配合KKday客服人員提供之檔案內容進行簽署,以利雙方存留,如您拒絕簽署,則KKday有權拒絕您的訂單。
本商品性質為全程自由行,無領隊隨程服務,船上所有服務皆由迪士尼遊輪提供。
商品方案費用為旅客所選購之指定天數&人數的整間艙房「總價」,費用包含星宇航空桃園至新加坡機票、第一天機場至飯店接機交通、第一晚指定飯店住宿、新加坡出發的迪士尼探險號往返行程,其中包括在海上的時光。
報名此商品必須參加全航程,恕無法分段銷售,且不允許中途離船。如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KKday之事由,致旅客無法搭乘預定之飛機或郵輪或住宿,應由各提供服務之業者直接對旅客負責,KKday將為必要之協助。
「兒童」的定義是出發當天未滿 13 歲的個人。
任何客艙的前兩名居住者均被歸類為成年人,無論年齡如何。
所顯示的客艙價格代表了訂購保證所需的全部和最終金額。
一旦您的訂單得到確認,我們的 KKday 遊輪營運團隊將盡力盡快向您發送官方迪士尼確認函。雖然我們努力在 3 - 5 個工作天內完成此操作,但由於營運需求不同,此流程可能需要更長時間。
此官方迪士尼確認編號可確保您的訂單得到迪士尼遊輪公司的確認。
一旦您的訂單得到確認,您的個人資訊(以及您適用的旅行團體的訊息)可能仍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在迪士尼遊輪系統中更新。迪士尼遊輪營運團隊最多可能需要一 (1) 個月的時間才能在迪士尼官方確認函上更新您的詳細資訊。
請耐心等待,因為更新可能不會立即進行,並且在您的資訊完全處理之前,您將無法登入「Disney Cruise Line Navigator App」或「迪士尼遊輪網站」。
如您於您指定之出發日期121天之前申請取消訂單,因KKday已完成支付機位與迪士尼遊輪費用,且確認不可退回,故而將造成KKday損失,按「迪士尼遊輪探險號船票交易重要須知暨協議書」規定,KKday得提供付款證明,並將扣除相關項目費用後之其餘費用進行退款。
旅客請於訂購完成後自行購買旅遊平安保險及遊輪旅遊行程取消、延誤等相關保險,並自行理解理賠標準。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政府命令等考量,遊輪公司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行程中登船、抵/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做出必要的變更。若有上述情況,乙方(KKday)及遊輪公司不對甲方(消費者)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甲乙雙方並同意遵守遊輪公司相關公告、規定。如甲方不同意遊輪公司採取之因應方式,⽽取消出發或中途離船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仍應支付本協議之全部費⽤,乙方及遊輪公司均無退費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