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開票後限制為當日當班次有效、禁止簽轉,不得更改航班、姓名。
請務必於飛機起飛前 1 小時,台灣旅客憑身分證件至航空公司櫃台報到領取登機証,非台灣籍旅客請攜帶護照證件報到領取登機証。
已開立機票未報到者,機票視同作廢,不予退票。
承租車輛時承租人需準備新式身分證,駕駛執照,年齡均需滿 20 歲;非本國人士,請出示本人之護照、有效國際駕照及信用卡。
租車僅提供強制險,駕駛人可自行上網投保駕駛人責任險。
租車車款會依現場配車狀況提供車輛,恕無法指定。
租車時請詳細檢查車輛狀況、油量並自行拍照錄影留存。
出車時請詳閱租車合約書及相關檢查表之所載事項。
車輛完全由承租人駕駛,不得轉借他人更不得由無照駕駛使用,否則一切民事刑事責任完全由承租人承擔,絕無異議。
承租人如因駕駛不當,或蓄意飆車而導致變速箱損壞及其相關配件、車體等嚴重損壞,承租人需負責全額賠償責任。
租車期間若發生事故,應保留現場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至須賠償包括民刑事責任概由承租人負責,且因此逾時還車之借金,承借人仍須全數照付如有超速、違規、承借人仍須全數照付。
車內禁止吸菸喝酒吃檳榔,造成車內髒汙將收取車輛清潔費 NT 1000 元。
異地接送純屬附加贈送之服務,需等待 20-40 分不等,如客人趕時間可選擇自行至車行取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