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開票後限制為當日當班次有效、禁止簽轉,不得更改航班、姓名。
請務必於飛機起飛前 1 小時,台灣旅客憑身分證件至航空公司櫃台報到領取登機証,非台灣籍旅客請攜帶護照證件報到領取登機証。
已開立機票未報到者,機票視同作廢,不予退票。
星巴克電子兌換券之兌換期為購買當日起算 90 日止,如未於時間內兌換,逾期恕無法兌換。
星巴克電子兌換券不限本人使用,結帳時請出示本手機條碼兌換 (不接受紙本券樣或手抄或口說序號) ,經兌換後則失效,並不得重覆使用。
星巴克電子兌換券電子禮券皆自發行日起存入發行人於玉山銀行開立之信託帳戶,專款專用,信託期間至少一年。發行人: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97311466,地址:臺北市瑞光路318號,負責人:林隆奮,實收資本額:NT$2,693,933,040(至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