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無使用期限,但優惠效期為購買日起 6 個月,逾優惠效期經確認未使用可辨理退貨。
訂購時所選日期非實際入住日期,請旅客購買住宿券後自行電話預約訂房。完成訂房後可將住宿券號主動提供給飯店,並於入住時出示票券。
使用票券前須事先致電丘丘森旅 (08) 877 - 2929 訂房並告知訂單憑證上的信託號碼,若未事先告知飯店將依照情況有權拒絕住宿券的使用。
平旺假日定義依飯店官網公告為主,其他未盡事宜依飯店官網及現場公告為主。
農曆春節期間及 12/31 不適用。
票券為折扣後之優惠價使用,恕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合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