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券僅供內用,請務必提前預訂並告知使用本券及內容,若未依規定提前預約,店家有權不接受兌換
餐券恕無法兌換現金、找零、分次消費或與其他優惠及專案合併使用
菜色實際會依季節變化有所調整,請以現場提供為主
本餐券平假日皆適用,其他特殊節日使用請先致電餐廳洽詢,未持券者每人最低消費 NT$180
票券銷售時已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或統一發票,使用時餐廳現場不再另行開立
餐券優惠期間同信託期間,逾期需依現場規定補價差使用
本電子禮券之面額,已存入發行人於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信託期間自出售日起算一年
依 109 年 4 月 10 日公告之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公告日起適用)第貳條第四項:禮券應記載消費者要求退還禮券之程序及返還金額。消費者退還禮券,企業經營者得收取手續費,其費用不得逾返還金額百分之三。詳細資訊可至行政院官網公告查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票券使用前一天 (不含用餐日) 務必致電店家訂位並請告知是購買「大賀行銷票券」,使用憑證上的合作店家確認號,就能於現場核銷使用,訂購幾組就會在憑證上獲得幾組核銷確認碼。若未依規定提前預約,店家有權不接受兌換餐券。
一組電子憑證限兌換一次,一經兌換即不可重覆使用,務必妥善保存,若因電子憑證遣失或造成被第三方兌換,所造成損失,需由消費者承擔,恕不補發。
本平台商品服務禮券載明之票面價值不等同於本平台售價。
未持券者須依現場訂價收費。
本餐券平假日皆適用;凡逢國定假日及特殊節日不適用,不適用之日期以店內現場公告為準,敬請於預約時確認。
餐券恕無法兌換現金、找零、分次消費或與其他優惠及專案合併使用。
票券銷售時已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或統一發票,使用時餐廳現場不再另行開立 。
餐券優惠期間 (自開票日算起 1 年內) 同信託期間,逾期需依現場規定補價差使用。惟【樂雅樂餐廳】優惠兌換至西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逾期則不提供服務,敬請於優惠期限內使用完畢。
單一會員限定 2 個月內僅能購買 40 張,若超過限制購買數量 KKday 有權將訂單取消退費,敬請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