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券之兌換期為購買當日起算之 90 天,如未於時間內兌換,經確認未使用可辨理退貨。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點餐時主動告知並於結帳前請出示本券,不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兌換。
本券已含 10% 服務費。
餐點以門市現場供應為主,如遇餐點停售無法供應,將以等值餐點替代。
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請一次抵用完畢,不可重複使用。
本券於出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代收轉付收據,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再開立發票。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不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