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使用機票、旅遊券或訂購證明單辦理登記手續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搭乘國內航線班機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未領有身分證者(如孩童)可持戶口名簿及健保 IC 卡(有照片者)。
請於出發日班機起飛前 60 分鐘至機場櫃台報到,櫃檯將於起飛前 30 分鐘關櫃。若未能準時到達約定地點致未能出發,亦未能於當日抵達住宿者,將視同放棄旅程,旅遊費用不予退還。
未滿 2 歲嬰兒由成人陪伴,事先提出申請可開立免費機票,未事先說明航空公司有權拒絕搭乘。
出發當日如遇天候惡劣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航空公司因安全理由必須延遲或取消該班次,航空公司保有更動當日搭乘班次之權利。
機票含 10 公斤免費託運,超重者請現場支付超重費用,費用請依現場告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