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条件与重要注意事项】
第一条 邮轮预订及付款方式
・旅客应于预订时支付全额费用,以此作为预订完成之确认。
・邮轮费用包含项目: 船上住宿费、邮轮航行运赁、指定餐厅(含自助餐厅)之餐点、港务税捐、行李搬运费、船上娱乐表演及设施使用费。
・邮轮费用不包含项目(除另有约定者外): 个人医疗费、船上购物、服务小费(船上小费)、个人消费(酒精及非酒精饮料)、洗衣费、通讯费(电话、Wi-Fi)、冲洗相片、SPA美体、付费特色餐厅、岸上观光行程、客房内迷你吧、其他须付费服务,以及旅客自行投保之旅行保险费用。
・根据国际邮轮规定,无须派遣随团领队人员。
第二条 取消、变更及违约金规定
・因国际邮轮之付款条件、取消及变更规定极为严格,故适用以下违约金(取消手续费)规定:
旅游开始前之取消手续费:
预订确定后,如因旅客个人因素解除契约(取消),将依出港日前一日起算,收取以下比例之取消手续费:
出发前 105 日以前: 邮轮费用之 5%
出发前 104 日至 76 日: 邮轮费用之 15%
出发前 75 日至 31 日: 邮轮费用之 25%
出发前 30 日至 16 日: 邮轮费用之 50%
出发前 15 日至 6 日: 邮轮费用之 75%
出发前 5 日以内(含当日): 邮轮费用之 100%
通知方式: 预订之变更或取消,务必以书面(注明日期与内容)通知旅行社。以电话或口头告知者视为无效。如遇国内外例假日,为配合邮轮公司之作业规定(按日历计算),请务必于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通知。
第三条 客舱登录名单及乘船条件
・名单登录:
a. 请于出发 60 日前提供正确名单(含护照英文字母姓名、性别、身分证字号、国籍、护照号码及效期、客舱分配细节)。护照效期须自「下船日起算」具备 181 日以上之有效期。
b. 变更手续费: 预订确定后,如欲更改名单或客舱分配,每人须支付 3,000 台湾币之手续费。
c. 拒绝变更期间: 出发前 30 日以内,不接受任何姓名或客舱分配之变更。
・双重国籍者: 登录之姓名须与乘船时所持护照完全一致。所需签证请自行办理。
・乘船限制: 根据邮轮公司规定,未满 6 个月之婴儿及航程中怀孕满 24 周之孕妇禁止登船。未满 18 岁者不得单独报名参加,且每间客舱须有至少一名年满 21 岁之旅客入住。
・诊断证明: 怀孕未满 24 周之孕妇,须出示医师开具之「适航证明书」。
・责任归属: 若未于期限内提供正确资料导致无法顺利登船,旅行社及邮轮公司概不负责。
第四条 责任事项
・旅游证照: 本公司不代收护照原本。旅客应自行确认自己及同行者之护照效期,不得以未签署合议书或不知情为由推诿责任。
・入国拒绝: 旅客须遵守各国法律并持有效签证。如因个人因素遭拒绝入境或拒绝登船,旅行社不负赔偿责任。相关衍生费用(交通、住宿等)由旅客自行承担。
・不可抗力变更: 基于安全、政府命令或不可抗力因素,邮轮公司可未经通知对行程、抵离港时间及停靠港做出变更。此情况下,旅行社及邮轮公司不负退款或赔偿责任。如旅客因此取消行程,仍须支付全额费用。
第五条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保险: 强烈建议旅客自行投保包含「海外突发疾病、邮轮取消、航程延误」在内之旅行平安险。
・健康状况申告: 患有慢性病(如糖尿病)或须定期服药、施打针剂者,应于预订时主动告知。必要时请随身携带医师处方笺(建议具备英文版)及诊断证明。
・介助协助: 行动不便须特殊照顾者,须由一名具备全程照顾能力之旅客陪同登船。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行程之广告、手册及说明会资料均视为本条件书之一部分。
・船长权限: 基于不可抗力或安全考量,船长具备最终指挥权,有权对航程做出变更。旅客因行程变更衍生之损失(如机票、岸上住宿等),不在旅行社与邮轮公司之赔偿范围内。
・中途离船: 旅客如中途离船或因个人事由未完成航程,不得要求退还任何费用。
・个人资料: 旅客同意旅行社为履行契约之目的,依法收集、处理、利用个人资料并提供予邮轮公司。
购买前请先详细阅读,交易成立即同意以下相关条款。
订购后日本供应商会进行订位,完成后会以讯息通知。
订购期间如因邮轮官网价格浮动,若变动幅度较大则会停止订购流程并全额退费。
公主邮轮 请自行至邮轮公司官网或下载APP 进行online Check-in,方可产出Cruise Ticket 。
旅客进行online Check-in后,可通知KKday于出发日前以讯息或信件方式协助提供正式船票 Cruise Ticket,请留意系统讯息。
订购到发送Cruise Ticket 期间,订单状态都会显示「处理中」;发送完Cruise Ticket 后订单状态才会更改为「已处理」。
旅客需至少于出发前60天提供 (1)完整护照资讯;(2)分房名单,若有调整则依船公司规定为准。此外护照有效期需达181日以上 (以离船日计)。
请务必自备各停靠港口入境相关证件 (如:欧洲申根签证、土耳其签证、再次入台湾签证)。
孕妇须出示医师证明并注明适合邮轮旅游;怀孕 24 周 (含)以上或未满6个月婴儿恕无法登船旅游。
身心障碍乘客必须可以自我照顾或由可提供协助的同行乘客陪伴参加航程,若需任何帮助也请主动告知。
如有糖尿病、慢性病或其他特殊疾病,需定期服药/ 施打针剂等需求,报名前请先行告知,必要时将需出示医师开立适航证明。
役男、军警及军警约聘雇人员等特殊身份,请遵守相关法令规定,至乡镇区公所或人事单位辨理申请或登记。
如需携带轮椅、脚踏车等需事先申请取得船公司核准函文,登船时提供正本查验。
如需携带特殊/ 管制药品者请准备医师处方笺或证明文件备查。
请务必于 120 分钟前抵达指定地点,为避免耽误之后行程,逾时不候。
以上注意事项若不符规定以致无法登轮,将依照合约取消规定收取消费用。
以上注意事项仅供参考,以船公司最新公告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