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券仅限于【福洱商行】门市兑换使用,不适用于外送平台和线上点餐。
点餐时请告知使用本券,若未依规定提前告知,本店有权不接受兑换本券之商品服务。
兑换时请于结帐前出示电子凭证或条码序号,任何翻拍、列印等方式皆无法使用。
本券兑换内容包含「【福洱商行】追魂辣酱提货券」「【福洱商行】十三香麻辣酱提货券」。
本券恕无法与其他优惠及专案合并使用,恕无法兑换现金及找零。
此电子票券仅限使用一次,请妥善保管。若本券转让他人使用而造成消费者本人无法兑换,恕不补发。
本券优惠期限至2027年06月26日止,逾期未兑换可至原购买通路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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