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友邦嘉年华(以下简称"嘉年华")的门票发放和入场须遵守我们的规则,这些规则列明于网站https://aiacarnival.com 和嘉年华入口处。
1.2每张门票供一人单次在https://aiacarnival.com 网站上所列明的营业时间内入场。
1.3 嘉年华将于2024 年1 月12 日(星期五)和2024 年1 月18 日(星期四)将用于私人活动,不会向公众开放。
1.4. 3 岁以下儿童和65 岁或以上长者可免费入场。任何有资格享受此优惠的人士可能会被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有效证件以核实其资格。
1.5. 特惠门票包括3 至11 岁的儿童和残障人士。残障人士须向嘉年华出示有效证件正本。 11 岁或以下儿童必须由15 岁或以上人士陪同。
1.6. 门票不得转让、不得换票、不得退款,且仅在门票印刷日期有效,第3.2 换票条例除外。
1.7. 嘉年华可能会因天气、安全、维修或任何其他原因,更改嘉年华或场地的营业时间、临时关闭嘉年华场地或其任何部分,或暂停个别游乐设施的运作,恕不另行通知,也不退款或补偿。
1.8. 嘉年华严禁以下活动: 1.8.1. 食用在嘉年华外购买的食品或饮料; 1.8.2. 销售商品或服务,事先征得同意者除外; 1.8.3. 除非事先征得同意,否则不得进行商业摄影或摄像; 1.8.4. 分发任何形式的印刷或录制材料; 1.8.5. 未经许可的活动、示威或演讲,或使用任何旗帜、横幅或标志,以及其他未经许可的公众集会; 1.8.6. 玩耍或操作遥控飞行装置; 1.8.7. 从事任何不安全行为或其他可能妨碍嘉年华或任何相关设施运作的行为。
1.9 嘉年华的宾客需要出示个人身份证件,以核实其作为网站购物所用信用卡授权持有人的身份。
1.10. 除持有有效证件的服务动物外,嘉年华不允许携带宠物或动物入场。
1.11. 宾客接受并同意嘉年华可能会拍摄和使用您的照片或图像用于商业目的。
1.12. 宾客同意遵守工作人员为确保安全和秩序而发出的所有通知和指示。
1.13. 我们拒绝接受任何非法、不安全或冒犯性的行为,或在必要情况下拒绝您进入会场,或要求您离开会场,或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允许您离开会场。
1.14. 除法律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我们不对任何意外、损失或人身伤害负责,我们也不对因其他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损失或人身伤害负责。
1.15. 如有任何争议,嘉年华保留对争议及门票其他事宜作出最终决定权。
1.16. 如中文及英文条款及细则不一致,应以英文原版为准。
1.17. 本条款及细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1.18. 个人信息收集声明在购买或发售门票时所收集的个人数据可用于处理请求或查询、执行商业交易条款、向您发送行政资料、我们的内部业务和行政目的、研究和统计目的或其他直接相关目的,或用于法律、安全或保安目的。必须于必要项目提供个人资料。如果您不提供此类个人资料,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或服务。个人资料可能会传输给参与达成上述目的的第三方或法律要求的其他人员。
2.1. 门票价格
2.1. 门票价格2.1.1. 门票可在网上和嘉年华入口处的嘉年华售票处购买。 2.1.2. 最新网上购票价格可浏览友邦嘉年华门票版面。 2.1.3. 最新即场购票价格可于友邦嘉年华正门的门票售卖处找到。
3. 电子代币咭条款及细则本条款及细则('GTC')旨在定义由Greater China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 (“GCEG”)或友邦嘉年华('嘉年华')(”主办方”)发行的电子代币咭('咭')在于2023 年12 月21 日至2024 年2 月25 日由GCEG主办及举办的友邦嘉年华('嘉年华')上使用的一般条款,以及嘉年华和使用该咭人士('宾客'或'持咭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电子代币咭条款3.1.1. 持咭人接受咭即表示同意本GTC 的规定,并接受本GTC 的约束。 3.1.2. 该咭是嘉年华发行的电子代币钱包。电子代币只能用于兑换嘉年华内的游戏、游乐设施和景点,由嘉年华根据本GTC 单方面规定。 3.1.3. 该咭是以RFID 技术。 3.1.4. 该咭不能被视为银行咭或现金等支付工具。 3.1.5. 该咭不能用于入场。 3.1.6. 不可提取咭内余额。 3.1.7. 该咭不包含持咭人的任何信息。 4.1.8. 该咭自接受之日起有效,可在嘉年华场内的代币机充值。
3.2. 申请和处理代币咭3.2.1. 宾客可在抵达嘉年华现场时亲自申请代币咭,也可在嘉年华现场的代币机申请。 3.2.2. 我们不能保证会为遗失或损坏的"嘉年华代币咭"进行注销或补发。 3.2.3. 由于咭上未标明持咭人姓名,建议宾客不要将咭交给他人,并妥善保管。 3.2.4. 嘉年华对不遵守上述规定、遗失或损坏或未经授权人员使用代币咭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余额增值3.3.1. 该咭只能在嘉年华指定地点增值。 3.3.2. 每张咭的余额以e-token (电子代币) 为单位。最低增值金额为1个e-token。充值咭的最高余额和单次增值的最高金额为150 个e-tokens 。在咭内余额允许的情况下,该咭可用于嘉年华换取任何金额的游戏、游乐设施和景点。 3.3.3. 咭内余额可在任何营业时间增值。 3.3.4. 余额只能以e-tokens 形式增值。增值争议只能在增值后立即在增值点提出。离开增值点后,增值争议则不再有效。
3.4. 以咭付款3.4.1. 付款只能在指定的嘉年华工作人员协助下进行。 3.4.2. 每位指定的嘉年华工作人员都有一个读咭器,持咭人在交易时可以清楚地看到读咭器上的显示。 3.4.3. 付款过程: 4.4.3.1. 嘉年华的每位指定工作人员都有一个读咭器,分配给嘉年华的每个游戏、游乐设施或景点,上面有兑换该游戏、游乐设施或景点所需的电子代币数额; 4.4.3.2. e-token金额显示在读咭器的显示屏上,如果宾客接受所显示的金额,他/她本人或在嘉年华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咭放到读咭器上,然后进行兑换; 4.4.3.3. 代币咭的余额将根据所兑换的电子代币的数额而减少; 4.4.3.4. 读咭器显示新的e-tokens 余额; 4.4.3.5 不能取消代币兑换。
3.5. 余额查询3.5.1. 每次兑换后,电子代币咭的余额会立即显示在读咭器的显示屏上。 3.5.2. 嘉年华对代币咭余额的记录为最终记录。
3.6.代币咭补领3.6.1. 如果代币咭遗失,电子代币将无法补发。 3.6.2. 如果代币咭损坏,读咭器将无法读取,可申请将损坏的代币咭余额转入新咭。在新咭增值完成后,将损坏的咭出示并清楚显示其序列号并注销。 3.6.3. 嘉年华保留拒绝代币咭余额转移的权利。 3.6.4. 可在嘉年华的客户服务处申请新咭。
3.7. 代币咭注销3.7.1. 遗失或被盗咭的余额不能转帐;只有损坏但仍能读取余额的咭才能转帐。
3.8. 提取余额3.8.1. 代币咭上未使用的余额不能提取。 3.8.2. 可在嘉年华指定地点申请合并两张或多张咭的余额。此申请需要嘉年华管理层的批准,并需要一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