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1. 2小時娛雪票
- 費用包含: 娛雪裝備(雪服+雪地鞋+頭盔+置物櫃)
- 超時依常規超時價格及收費標準執行
2. 3 小時滑雪票
- 費用包含: 滑雪裝備(滑雪服+滑雪鞋+滑雪板+頭盔)
- 超時依常規超時價格及收費標準執行
3. 無限時滑雪票
- 1)無限時自備裝備
- 2)無限時含雪具
包含: 滑雪裝備(滑雪服+滑雪鞋+頭盔+滑雪板+滑雪杖+置物櫃) - 超時依常規超時價格及收費標準執行
—其他說明—
- 萬雪匯冰雪樂園計時時間為入閘刷卡開始計算時間,出閘為結束時間,如超出票種時間均視為超時,超時請按售票處公示價格進行補差。(娛雪超時費參考:淡季:¥35/30分鐘;平季:¥45元/30分鐘;旺季:¥50/30分鐘。超時30分鐘內無需補費,超過30分鐘起,按每超半小時收取超時費用,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萬雪匯冰雪樂園日期定義:
- 淡季 :除平季、旺季以外的日期
- 平季:暑期(7月1日-8月31日)期間的週一至週五;除暑期、公眾假期放假調休期間以外的週六至週日;春節公眾假期放假調休的前10天及結束的後7天;聖誕周(12月20日 -28日)
- 旺季:國家公眾假期放假調休期間,暑期期間的週六至週日
- 萬雪匯冰雪樂園無需按金免費提供雪服、雪鞋、儲物櫃、雪卡,如有損壞或遺失請按雪場公示價格進行賠償
- 進入雪場後請保管和隨身攜帶好雪卡,需憑雪卡領取和歸還裝備,出雪場時雪卡需回收
— 預訂須知 —
- 雪場日期及運營時間:10:00-21:00,最晚入園時間為20:00
- 雪場大小同價,無優待票,無免票 (所有雪票不限場次)
- 預定規則:散票可當天購買,團票請至少提前一天預訂
- 散票 退票規則:訂單當日未核銷均可無損退款,逾期後將自動失效,無法退款; 5、娛雪項目任玩:室內飄雪+冰川溶洞+急速滑道+玫瑰雪寶+冰上自行車+童話馬車 等娛雪項目
- 雪場購票須知:①購票需實名制(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②進入雪場需攜帶雪卡(憑證件/購票二維碼取雪卡)、身份證(需與預訂人信息一致),注:若兒童沒有身份證,可使用戶口本、護照或出生證明上的身份證號碼購票
- 入場證件要求:攜帶身份證原件可至自助售票機快速辦理雪卡。如未攜帶,也可憑電子身份證、照片或“粵省事”等有效輔證材料,前往人工窗口辦理
- 港澳台及外籍遊客購票:持護照、台胞證、回鄉證等證件的遊客可購票。自助售票機暫不支持讀取證件,請您憑購票二維碼至人工窗口辦理
— 安全及安檢須知 —
1、娛雪與滑雪屬於具有一定風險性的體育項目,如果您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癥、心腦血管疾病、癲癇、哮喘、醫生告知不適宜劇烈運動的疾病,或者您懷孕、飲酒、因用藥而導致行為受影響,請根據身體狀況謹慎選擇遊玩。
2、未成年人娛雪、滑雪應有成年人陪同,不建議老年人參與滑雪。
3、建議提前購買包含滑雪項目的運動意外傷害保險。請認真閱讀並遵守場內《入場須知》《安檢須知》《滑雪者須知》《滑雪者行為規則》等全部安全提示、場地規則、設備設施使用說明。請注意觀察場內各類警示和提示標志,並遵守相關規定。
4、場內設有初級道、中級道等不同難度的雪道,初學者進入中級雪道滑行容易發生運動損傷;同時場內設有跳台、地形公園區域,進入該等區域遊玩需您具備較高的滑雪技巧;請根據自身滑雪水平謹慎選擇遊玩,遊玩時請務必控制在自己的滑雪水平範圍內,注意滑行安全。
5、請全程佩戴滑雪運動頭盔,建議自備並佩戴手套、護鏡、護臉、護腕、護肘、護背、護膝、護臀等安全防護裝備,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受傷風險。
6、請選擇適合自身水平的滑雪器材,滑雪前需檢查好租賃雪具是否完好,雙板脫離器壓力值是否與本人身高、體重、鞋碼匹配,雙板固定器脫離力矩值是否合適,單板固定器角度和間距是否合適。如不合適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原因並進行調整或更換。
7、建議初學者上雪道前聘請滑雪教練進行指導。場內提供有滑雪教學服務,請按需購買。
8、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請勿進行如下行為:(1)超出產品權益範圍(含區域、項目等)遊玩、進行未經報備或未得到雪場許可的滑雪教學、商用拍攝、線上直播、個人兜售、以轉售為目的而獲取或購買商品/服務或出於其他目的非正當使用;(2)違反法律、法規或雪場的規定,通過轉贈、轉售或出借等方式許可他人使用本人的產品權益;(3)存在任何危險、非法或攻擊性行為;(4)存在嚴重影響雪場正常經營秩序、嚴重影響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5)其他不當行為。如出現上述情況,雪場有權隨時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而無需承擔賠償等違約責任:(1)將您列入遊客黑名單,包括萬雪匯黑名單(您將無法進入萬雪匯冰雪樂園)、(2)撤銷、作廢、凍結您的產品與權益,相關未使用的剩餘期間/費用不予以延時、延期或退費處理;(3)按訂單金額30%收取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繼續追償。
9、如您在遊玩過程中存在任何不適、突發情況,請及時向現場工作人員求助。
乘船開航時間段:
- 九洲港-港澳碼頭 : 08:30/09:30/10:30/12:0015:00/16:00/18:00/20:40
- 九洲港-中港城 : 09:30/10:30/12:00/15:00/16:00/20:40
- 港澳碼頭-九洲港 : 08:20/10:00/11:40/12:40/15:50/17:30/18:30/19:30
- 中港城-九洲港 : 08:00/11:20/12:20/15:30/17:10/18:10
乘船安全提示:
1.不携带危险品上船。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上船。
2.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上下船按顺序,等船靠稳、跳板安置好后,依次排队、先下后上。不要拥挤、打闹追逐,不随意攀爬船杆,不跨越船挡,以免发生意外落水事故。
3.遇到危险天气听从指挥。遇大风、大雾时不乘渡船,船舶行驶途中,如遇大风、雷雨等突发恶劣天气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指挥,穿好救生衣,合理采取救助措施。
4.行李存放在指定位置。要按船票所规定的舱位或地点休息和存放行李,行李不要乱放,尤其不能放在阻塞通道和靠近水源的地方。
5.小心落水。客渡船靠、离码头或驶过风景区时,不要紧靠船边摄影,也不要站在甲板边缘向下看波浪,以防眩晕或失足落水。
—乘船須知—
1.懷孕期超過8個月(32周)及以上的孕婦不建議購票乘船。如因特殊情況需乘船往返珠海至香港的孕婦,應具備以下條件:
2提供縣級(含)以上醫院(在香港政府註冊登記並取得資質的醫院或醫療機構)開具的“產檢診斷證明書”或“醫生紙”。“產檢診斷證明書”或“醫生紙”需在離乘船時間72小時以內開具,包含旅客姓名、年齡、懷孕時期和適宜乘船等內容,並有檢查醫院的蓋章和醫生簽字方為有效。
3.填寫“特殊旅客(孕婦)乘船申請書”,並經孕婦本人簽字。
4.懷孕期超過9個月(36周)或預產期不確定但已知有分娩併發症者,出於對孕婦旅客母子生命安全的考慮,防止在乘船途中出現提前生產等情況的發生,影響生產搶救,均不予購票乘船。
5.旅客應按所持船票指定的航次、日期和座位乘船,重症病人等特殊旅客應有人護送。
6..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船舶故障及各種意外而中斷航程、延誤抵港,本公司及承運船公司不承擔由此造成滯留、阻延引起的任何損失。
7.旅客乘船期間發生傷亡事故,應由承運船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時,承運船公司的賠償責任限額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關於承運人的有關規定執行。
8.在乘船期間發生緊急情況時,旅客必須服從承運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的指揮,否則造成損害,本公司及承運船公司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