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無使用期限,但優惠效期為購買日起 6 個月,逾優惠效期經確認未使用可辨理退貨。
使用票券前 3 天須事先致電凱渡廣場酒店 (03) 977 - 1166 訂位,使用憑證上的合作店家確認號,就能於現場核銷使用,訂購幾組就會在憑證上獲得幾組信託號碼。
如遇特殊節日,需依票面金額補足與現場定價差價(含服務費)後方可使用,特殊節日定義為:農曆春節期間及飯店公告之特定活動日期(各節日定義依人事行政局公佈之日期為準)。
餐飲及設施限同日使用,若當日已兌換任一餐飲或設施方案,其他未兌換方案恕無法跨日使用及退換貨。
票券為折扣後之優惠價使用,恕不得與其他優惠活動合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