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券之兑换期为购买当日起算之 90 天,如未于时间内兑换,经确认未使用可辨理退货。
本券为不记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请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盗用,本券不再补发。
本券只能于洞天各门市使用,可「内用」或「外带」,内用品项内容如上,外带品项为副餐各一份、卤酱各一份、甜点各一份,提供内容以现场供应为准。
请先行去电各门市订位,并告知使用KKday兑换券,以便店内预备餐点及安排座位,并于报到时请出示本券由门市人员盖章验证。
如需共锅使用,须符合店内共锅规则。
本券商品不得与其他优惠合并使用,「吃锅英雄榜」之会员可累积点数,但不可兑换优惠。平日 及 周六、周日11:30~14:00皆可使用,政府机关规定之国定假日、连续假日不适用,详细店家营业资讯请参考适用店家。
限兑换券上所载之指定商品,无法更换或加价兑换其他商品。
无法兑换现金或找零。
本券序号具唯一性,仅限兑换一次,不可重复使用。
如部份商品因产品上下架因素无法供应,洞天有权更换等值商品替代。
如遇门市不可抗拒之因素导致无法提供该项商品,将以店内公告为主。部分门市非贩售全部商品,建议兑换前详洽柜台人员。
一人一券,不得共锅使用;幼童110公分以下不需费用,一锅可带一人。
本券所兑换之商品或折抵消费之金额不予开立统一发票。
本券有效与否,以发行人票券系统所记录之状态为凭。 如系统因网路连线有所迟延,依兑换商家系统端资讯为准。
本券为有价证券,请勿擅自伪造、变造,以免触犯刑责。